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銀行信貸管理“七不準”
銀監(jiān)會的信貸業(yè)務“七不準”規(guī)定具體為:一是不準以貸轉存(強制設定條款或協(xié)商約定將部分貸款轉為存款),二是不準存貸掛鉤(以存款作為審批和發(fā)放貸款的前提條件),三是不準以貸收費(要求客戶接受不合理中間業(yè)務或其他金融服務而收取費用),四是不準浮利分費(將利息分解為費用收取,變相提高利率),五是不準借貸搭售(強制捆綁搭售理財、保險、基金等產品),六是不準一浮到頂(籠統(tǒng)地將貸款利率上浮至最高限額),七是不準轉嫁成本(將經營成本以費用形式轉嫁給客戶)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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